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增强东川站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各项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订东川站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 凡东川站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由东川站统一组织管理;

2. 课题经费自购的仪器自行管理使用;课题同意东川站管理,可纳入东川站统管共用;

3. 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由专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

4. 所有进入实验室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工作人员,需向实验室负责管理人员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实验任务完毕后,填写仪器分析记录本中的各项内容,方可离开实验室;

5. 负责管理专业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建立详尽全面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并与其负责仪器的国内技术维护中心经常联系,仪器设备技术资料不能对外借用;

6. 非便携式分析仪器原则上不外借,便携式仪器课题需借用时,要向仪器管理人员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7. 较大项仪器设备维护费用需要上报站长,经站长同意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