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站野外汽车管理规定

   为保证台站观测与科研工作用车,对东川站汽车使用作以下规定:

1. 东川站车辆实行专人驾驶;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东川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已颁布的各项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2. 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龄五年以上;

3. 除指定的驾驶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公用车辆;

4. 随时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制动系统,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外出可执行任务。

5. 长途行驶每两百公里都应当下车对车辆进行安全情况检查;

6. 驾驶人员只能驾驶与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相符合的车辆;
   7.
在野外出队工作期间,为保证驾驶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安排驾驶员从事其他工作;
   8.
保证科研考察,野外工作期间生活用车做到按时出车;
  9.
课题用车需要提前与管理人员联系(特殊情况例外),便于统一调度;
  10.
精心使用和保养车辆,及时排除故障,注意节约汽油消耗和修理开支;
  11.
所内其他部门租用借用车,应在不影响本站科研工作用车的前提下,经站领导批准,并作好行车登记;
  12.
在没有外出执行任务的情况下,汽车必须停放所内或站内。

13、建立出车登记制度,定期在山地所内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