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站野外汽车管理规定
1. 东川站车辆实行专人驾驶;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东川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已颁布的各项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2. 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龄五年以上;
3. 除指定的驾驶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公用车辆;
4. 随时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制动系统,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外出可执行任务。
5. 长途行驶每
6. 驾驶人员只能驾驶与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相符合的车辆;
7. 在野外出队工作期间,为保证驾驶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安排驾驶员从事其他工作;
8. 保证科研考察,野外工作期间生活用车做到按时出车;
9. 课题用车需要提前与管理人员联系(特殊情况例外),便于统一调度;
10. 精心使用和保养车辆,及时排除故障,注意节约汽油消耗和修理开支;
11. 所内其他部门租用借用车,应在不影响本站科研工作用车的前提下,经站领导批准,并作好行车登记;
12. 在没有外出执行任务的情况下,汽车必须停放所内或站内。
13、建立出车登记制度,定期在山地所内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