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东川站对国内外研究人员开放,欢迎国内外研究人员进行课题研究或合作研究。
第二条 所有东川站工作人员,包括客座人员,必须遵守东川站各项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和各种公共设施,认真负责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研究任务。
第三条 东川站各项大型仪器设备由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使用,东川站应建立钥匙领用档案,由领用人签名,未经站领导同意,不能转交他人,也不允许私配钥匙,客座人员完成研究任务离站前,必须办理交还钥匙手续。
第四条 所有大型精密仪器都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人必须先熟悉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堆积,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开机使用。用后必须登记,遇到仪器不正常情况,必须立即告之管理人员,及时登记和妥善处置。
第五条 东川站内的仪器设备,各种试剂. 材料应分项清理,进行财产登记,编制目录。所有仪器应按统一规定编号,由分东川站负责人负责保管,借出或损坏物件均应登记,并定期清理。
第六条 东川站内的所有仪器设施的使用权归属东川站,不能擅自占用. 垄断或转让。所有大型贵重仪器均应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避免闲置浪费。如仪器长期闲置不用,东川站有权重新调配或处置。
第七条 东川站制定的东川站管理制度和办法,经站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执行。
第八条 东川站必须保持整洁,不得让闲杂人员进入东川站,不准衣冠不整上班。做试验时必应穿工作服,各种器皿用具必须及时清理。
第九条 东川站室内禁止吸烟,禁止打闹嘻戏或高声喧哗。注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安静的工作学习环境。
第十条 东川站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应建立安全制度,认真执行。离开办公室或实验室后必须切断电源,关好水源. 气源和门窗。所有属于剧毒. 易燃. 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管理,分类存放于安全处,注意小心使用。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站内的工作人员均应熟悉其使用方法。